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西安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综合管理平台运维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GC-ZC-25011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综合管理平台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磋商办法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 第六章 磋商办法 6.4.2评分标准
原文件内容: 服务团队 1.项目经理:具备环保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 注:1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类上岗证/培训证,否则不予认定。2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上岗证/培训证,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存社保的证明。 2.服务团队(项目经理除外):具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类上岗证/培训证,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8分。 注:1团队人员少于6人的不得分。2团队人员需具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类上岗证/培训证,否则不予认定。3需提供身份证、上岗证/培训证,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存社保的证明。
现更正为:服务团队 1.项目经理:具备环保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 注:1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存社保的证明或劳动合同。 2.服务团队(项目经理除外):具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类上岗证/培训证或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上岗证/培训证,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8分。 注:1团队人员少于6人的不得分。2团队人员需具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类上岗证/培训证或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上岗证/培训证,否则不予认定。3需提供身份证、上岗证/培训证、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存社保的证明或劳动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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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
地址: 未央区凤城七路与明光路十字西北角联益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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