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高速公路出口安置区(二期)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
四川
眉山市彭山区高速公路出口安置区(二期)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眉山市彭山区高速公路出口安置区(二期)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彭发改【2020】38号、眉彭发改【2021】168号、眉彭发改【2025】1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彭发改【2020】38号、眉彭发改【2021】168号、眉彭发改【2025】1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山区凤鸣街道
2.2 建设规模:建设安置区总平绿化工程、景观铺装工程、安装工程等。
2.3 总投资:4800万元(本标段最高限价: 1958.4153 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施工设计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最高限价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
3.1.2业绩要求: /
□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级别) 建造师,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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