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分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与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西
现对 江西省分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与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2.项目名称: 江西省分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与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项目编号:N_JX250024/01
4.招标内容: 江西省分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与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采购 。 具体内容与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2012.17万元(含税,可抵扣)。 投标人单价与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6.入选原则:如资格审核合格的 投标人 超过 4家(含),则入选1家,备选一家;如资格审核合格的 投标人 为 3家,则入选1家;如资格审核合格的 投标人 数量不足 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重新组织采购 。
7. 合同期限:两年。
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或因新注册成立即入选和营收高度依赖建行被区域暂停合作期内。
7.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10. 经营资质。公司具有银行服务外包或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服务能力 ,至少提供 2022 年1月至开标当月的国有商业银行(工、建、农、中、交、邮储)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浦发、中信、光大、华夏、民生、广发、兴业、平安、浙商、恒丰、渤海)的二级分行(含)以上的清机加钞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合同各1个(以合同签定之日为准,如一个合同中同时包含清机加钞与清分整点两项内容的,只需提供1个合同)。
1 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如有任何 因建设银行使用 投标人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 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 2 .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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