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SZCSGL系统运维(拉萨市CSZHGL服务系统)项目(二次)公开询比公告
西藏
-拉萨市
询比 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拉萨市SZCSGL系统运维(拉萨市CSZHGL服务系统)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JCY-CG-2025 1003) , 采购人 为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 ( 电子 ) 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拉萨市SZCSGL系统运维(拉萨市CSZHGL服务系统)项目(二次)。
1.2 采购内容 及标包划分情况 :
1.2.1 采购内容: 旨在为拉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供稳定、高效的运维服务,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满足用户需求,运维工作将涵盖系统的日常监控、故障处理、数据备份、安全防护、性能优化等方面。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拉萨市 SZCSGL系统运维(拉萨市CSZHGL服务系统)项目(二次),采购估算不含税金额为3,611,320.75元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壹万壹仟叁佰贰拾元柒角伍分),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采购估算金额为3,828,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贰万捌仟元整)。
1.2.2标包及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名,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为人民币 【 3,611,320.75】 元(大写:叁佰陆拾壹万壹仟叁佰贰拾元柒角伍分),增值税率为 6%。 供应商响应报 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可开具或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5★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1.6★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至少1份同类项目(信息系统运维类)业绩证明。
注:( 1)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业绩合同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扫描件,金额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累计金额为准);(2)同类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在性质、规模、技术难度、实施内容以及应用领域等方面具有相似性或可比性的技术服务类项目。
2.1.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询比文件 第三章 “ 评审 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7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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