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栗树园村等五个光伏项目及竹子山二期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云南
-曲靖市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陆良县栗树园村等五个光伏项目及竹子山二期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000007-25XB0070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项目实施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罗贡村等5个光伏项目及竹子山二期风电项目现场。
招标人:
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陆良县栗树园村等五个光伏项目及竹子山二期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2.采 购 人: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
3.项目公司:国投(陆良)新能源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涉及的项目包括:罗贡村光伏项目(15万千瓦)、小堡子光伏项目(15万千瓦)、栗树园村光伏项目(5万千瓦)、甘和光伏项目(5万千瓦)、杨梅山光伏项目(3万千瓦),以及竹子山二期风电项目(10.5万千瓦)。上述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3.5万千瓦,并配套建设的升压站(工作均包含升压站范围)。项目已纳入云南省新能源年度建设方案,符合省级绿色能源发展规划,具备良好的开发条件与政策支持。
5.采购范围:
5.1 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对陆良县栗树园村等五个光伏项目及竹子山二期风电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最终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取得审查意见。
5.2 上述涉及的相关报告材料,其材料编制、报批报件、评审、审查等全流程环节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费用范围内。
5.3 若因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项目规划用地征租工作未完成等非承包商责任所致情形,需对本项目已开展工作进行重复实施(不含一般性微调),相关费用已纳入合同总费用范畴,对应项目工期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顺延。
6.项目工期
6.1 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起30天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编制并通过审查,提交成果交付采购人。
6.2 若因不可抗力、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政策调整、项目规划用地未能完成征租等非承包商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承包商需提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审核同意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其他: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陆良县栗树园村等五个光伏项目及竹子山二期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标段/包编号:
000007-25XB0070/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1-04 09:3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1-09 17: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
2025-11-17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30
开标地点:
服务期说明:
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起30天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编制并通过审查,提交成果交付采购人。
2.若因不可抗力、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政策调整、项目规划用地未能完成征租等非承包商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承包商需提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审核同意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采购范围:
1.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对陆良县栗树园村等五个光伏项目及竹子山二期风电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最终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取得审查意见。
2上述涉及的相关报告材料,其材料编制、报批报件、评审、审查等全流程环节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费用范围内。
3.若因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项目规划用地征租工作未完成等非承包商责任所致情形,需对本项目已开展工作进行重复实施(不含一般性微调),相关费用已纳入合同总费用范畴,对应项目工期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顺延。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个新能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须具有1个相类似的业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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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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