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公司洮北风电场一期、二期改造升级项目土地预审及征地组卷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吉林
-白城市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公司洮北风电场一期、二期改造升级项目土地预审及征地组卷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3-014 )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 白城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公司洮北风电场一期、二期改造升级项目土地预审及征地组卷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公司洮北风电场一期、二期改造升级项目土地预审及征地组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华能洮北风电场一期、二期工程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青山草场境内,总装机容量 98.9MW ,其中一期项目装机容量为 49.3MW ,安装 58 台歌美飒 0.85MW 风电机组,二期项目装机容量为 49.6MW ,安装 40 台上海电气 1.24MW 风电机组。
为响应国家政策,进一步提高项目收益,根据吉林省能源局吉能新能【 2025 】 169 号《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 2025 年度风电场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拟实施华能洮北风电场一期、二期改造升级项目。本项目采取增容改造的方式,计划拆除 98 台原风机及箱变(含原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新建 20 台单机容量为 10MW 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单元箱变(含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对场内安装平台及道路局部改造;对场内集电线路及通信光缆改造;原升压站改造升级。
2.2 服务地点: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青山草场 15-1 号。
2.3 采购内容: 根据华能吉林洮北风电场一期、二期改造升级项目用地情况,编制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公司华能洮北风电场一期、二期改造升级项目勘测定界报告并符合行业标准。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的要求开展工作,编制上述项目综合选址论证报告与用地预审组卷服务项目。依据《吉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完成两期项目用地预审报批,并取得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绘制两期项目地理信息工程采集图。绘制两期项目预审阶段现状图。负责两期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两期项目文物勘探调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两期项目军事设施及军用光缆占用情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两期项目区域内地上、地下水源保护、水库水源汇水区情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两期项目区域内压占林地、草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区情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负责两期项目征地组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两期项目占用草原申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两期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情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两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情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配合采购人完成两期改造项目征地组卷技术咨询方案报告,占用草原申报技术咨询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批复,成果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各项审查,最终配合采购人取得两期项目所征土地不动产权证。
2.4 服 务 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至少1项土地预审或征地组卷业绩, 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2025-11-10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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