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线上发行自营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TC线上发行自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ETC线上发行自营项目 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 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双片式OBU( 含 ETC卡 )、单片式 OBU、设备包装及相关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及 供货期
2.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ETC线上发行自营项目招标。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2.2.2 合作期限: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365 天 。对于合作期限届满前 甲 方已发出的有效订单,乙方仍负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交货的全部义务。
供货期: 订单下发后, 15 天内 (加急订单: 7个自然日内完成交付) 。
2.3资金来源: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项目总预算金额: ¥ 300000 00 .00 元(大写: 人民币 叁仟万元整 ) 。
2.4 基础中标规则: 若有效投标人 ≥7家时, 拟中标人数量为 3名 ; 若有效投标人 ≥5 家 且 < 7家, 拟中标人数量为 2名。 最低数量保障: 若有效投标人< 5家时, 拟中标人数量为 1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投标产品需具备由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出具的对应产品的物理层测试报告、协议和互操作测试报告(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设备测试报告)。
3拟投产品型号须具有 交通部认可的、 具有 ETC设备全国联网测试经验的检测 机构( 具备 CNAS、CMA 资质 证书 ) 出具的检测报告(全国范围)。
4 拟投产品型号配套的电池组须通过 UL1642标准认证及UN38.3测试认证( 提供认证报告 ) 。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告 。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 具有 3个 类似规模的 OBU设备销售 业绩。
注: 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年 销售 金额 500 万元 及 以上 OBU设备销售 业绩。
2 证明材料: 符合要求的合同协议书【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项目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 及 供货证明 (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或订货单或供货单或转款凭证等) 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 4 人员要求
需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名, 技术负责人 1名,产品驻场发行售后人员至少1名 。
3.1.5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拟投标 OBU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同一品牌的OBU只能由一家制造商参与投标。
3.1. 6 信誉要求 :
1自项目挂网之日起至投标截至之日前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相应截图 )
2自项目挂网之日起至投标截至之日前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 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提供相应截图 )
3近3年(20 22 年 01月01日起至今)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 上发布。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11 月 25 日 1 0 时 3 0分,地点为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A座9楼本项目开标室 。
5.3投标文件的送达
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开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2)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A座9楼本项目开标室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0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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