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粉煤灰(渣)处置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山西
-晋中市
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粉煤灰(渣)处置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03-CGN-251014337)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度粉煤灰(渣)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NC103-CGN-251014337) ,采购人为 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受 采购人 委托,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开展粉煤灰(渣)处置服务补充采购项目招标采 购工作, 根据 2026年暂按发电量7亿千瓦时测算,预计产生粉煤灰(渣)量为66万吨。
2. 2 采购范围: 按要求完成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渣)处置工作 。
2. 3服务周期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平遥县朱坑乡
2. 5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如果是填埋处置:
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填埋场地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还须提供第三方的本条所列的土地、环评、排污资料)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和最多可以有一项业务委托第三方合作单位。
3.2.2如果是综合利用: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若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还须提供第三方的本条所列的土地、环评、排污资料)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和最多可以有一项业务委托第三方合作单位。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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