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诉讼及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海南
本询比项目为 2026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诉讼及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HIBBFA202510290002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供应商代理中国电信海南公司对客户或合作方及他方侵权、违约行为需主动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本项目为单项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1.1.1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784400.00元,其中价款金额为740000.00元,增值税税款44400.00元。资金来源为成本性支出。
1.1.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1.1.3项目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预计2025年12月-2026年12月。此期限为提起一审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个案代理含一审、二审。
1.1.4服务地点:海南省。
1.1.5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供应商代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实施诉讼(一审或二审)、执行、行政复议、仲裁等案件工作,案件个数40个;参与实施日常法务咨询、起草与审核纠纷调解和解合同、重大商务活动谈判、法律论证调查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成交人数量2个。份额一占60%,份额二占4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740000.00元(不含税)。若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资格将被否决。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2026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诉讼及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 | -/ | 740000 | / | / |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2 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60% | 海南省 |
| 第二成交供应商 | 40% | 海南省 |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最高响应限价740000.00元(不含税)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无被处罚记录。证明材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提供处罚记录页。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无被处罚记录。证明材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提供处罚记录页。
2.1.6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2.1.7信誉要求: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响应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如核査发现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否决。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10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6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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