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野沟门村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野沟门村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4]14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水发众鸿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邢台水发众鸿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邢台水发众鸿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主要建设内容:野沟门村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2.1.2计划工期:一标段:3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标段:9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1.3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
2.1.4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安置点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护坡及挡土墙工程,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安置点绿化、硬化、打井、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工程等,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3.1.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企业提供新版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 6 个月养老保险截图证明;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总金额的24%。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8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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