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年代装代维综合服务集中资格预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 2026年代装代维综合服务集中资格预审项目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 2026 年代装代维综合服务集中资格预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 .1 集中资格 预审编号: 09-02-04H-2025-D-F-A28986。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北京电信代装代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宽带、 IPTV、固话、全屋WiFi、全光组网、云商宽等公众客户类固网业务、PON专线业务、天翼看家、智能家居产品和综合信息化应用产品的装、拆、移、改及维护、网络代维、配合验收、终端回收、组网检测、质差整治(含预检预修和用户关怀工单)、随销维系,以及商企组网、FTTR-B、天翼云眼、云WiFi、智慧社区、绿色照明、翼智企标准ICT、天翼视联、数字乡村等工作。
2.3 服务 地点:北京市。
2.4 项目性质: 维护服务 。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 自集中资格预审 入围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年。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本次结果适用于有效期(自集中资格预审 入围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年)内代装代维项目的选用。
2. 7 项目规模:本项目 预估采购规模不含税为 7996.09万元。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8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 招标 人的相关要求 。
2. 9 标 段 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 段 ,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为 3 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需求人和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评选申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申请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注 1:如申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的信息截图。
注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 :
(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
申请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 20 22 年 10月1日 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前(不含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 代装代维类 )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满足 500 万元 。
注 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 2) 申请人 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 申请人 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以上内容资料不全, 评审委员会 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 2:在必要时,申请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需求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
3.4 人员要求 :
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
( 2)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C证),至少提供1人。
( 3)专业服务人员:须提供至少36名专业服务人员,每名专业服务人员须具备以下至少一种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书,包括高处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证要求详见注6)。36名专业服务人员提供的所有特种作业证书必须涵盖住以上3种特种作业证书)。
注 1:申请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
注 2: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自拟。
注 3:申请人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距离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可通过存储于电子U盘进行提交进行提交
注 4:上述专业服务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证书的同时承诺具备同等的操作能力(须在申请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注 5:服务过程中若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需求人批准。(须在申请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注 6:若申请人提供的有限空间特种作业证书为北京市发证,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监制,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签发;若申请人提供的有限空间特种作业证书为北京市以外机构发证,需为省级应急管理厅/局授权或当地官网公示的合法培训机构签发。
3. 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 6 申请人间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8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 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6) 近两年(自 2023年10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7) 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 2024年10月1日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8)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1)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2)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3)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4)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5)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申请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申请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申请资格。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为3家 , 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若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申请人数少于4家,本项目失败,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
4. 4 若本项目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少于 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1 月 2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5.2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2.1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