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声合作推广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中共遂昌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浙江之声合作推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浙江之声合作推广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充分利用浙江之声省内音频媒体优势,为遂昌做好外宣工作进行赋能,让遂昌新闻宣传在省级媒体上始终保持传播力度和热度,同时将特色亮点宣传推送省级媒体。与其合作可以系统展示遂昌多方面的变化与魅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效加大遂昌对外宣传力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之声公信力强,覆盖全省,有强大的宣传报道团队和丰富的宣传报道经验。通过浙江之声的主题报道、节庆整合宣传、重点活动全力推广等,可更好的将遂昌整体形象进行展示,有利于提升遂昌在百姓心中的的美誉度及更全面的做好城市品牌外宣。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1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31日 至 2025年11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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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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