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物流中心新郑、新郑北、汝州、义马、渑池、临汝镇货场抑尘装置拆除、维修项目发包公告
河南
-郑州市
郑州铁路物流中心新郑、新郑北、汝州、义马、渑池、临汝镇货场抑尘装置拆除、维修项目发包公告
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 郑州铁路物流中心新郑、新郑北、汝州、义马、渑池、临汝镇货场抑尘装置拆除、维修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发包人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流中心。 建设资金为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铁路物流中心新郑、新郑北、汝州、义马、渑池、临汝镇货场抑尘装置拆除、维修项目;
2.2 发包编号: HNSYTL251001
2.3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发包范围:对新郑、新郑北、汝州、义马、渑池、临汝镇货场抑尘设备喷洒装置进行调研,需拆除既有线上抑尘剂喷洒装置立柱 12 根、维修用上部有平台的上下扶梯 6 个、监控立柱 5 个、抑尘管道 183 米,并将拆除的设备转运至指定抑尘站点附近 。
2.5 工期及作业时间段要求:
按照铁路方规定的每天固定时间段 120 分钟(每周周一至周五可施工 2-3 天)进行拆除施工,每次施工时间及日期确定后不能更改,共计 24 个施工日期(每个施工日期施工时间≤ 120 分钟);
2.6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满足合同要求 ;
2.7 包件划分:本发包项目划分为 1 个包件。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现场防护员证。
3.2 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2022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0 月内有在建或完成的相同项目,且至少具备一项 50 万元(含)及以上相同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业绩 (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4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响应人具有有效劳动关系和养老关系(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最近 8 个月内连续 6 个月养老缴费证明),未在郑州局集团公司其他限额以下工程在建项目任职项目经理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5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响应人应提供 2023 年至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 1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
( 1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承包状态。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不曾在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2 ) 响应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 3 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截图打印必须清晰可辨识(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打印不清无法辨识的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响应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查询地址: ),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页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无股权变更信息,则只需提供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
3.8 其他要求:必须在工程所在地具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等施工必要条件,不得以其他因素导致人员、工具或材料无法到场为由影响工程进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 投标人具备独立协调地方和铁路关系的能力,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需协商事项时,能够独立与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施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信息
4.1. 时间: 2025 年 11 月 01 日至 11 月 03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人, 登录平台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完毕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转成一个 PDF 文件,并将扫描件发送至发包代理邮箱。 发送后请与发包代理联系确认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名称统一为“ 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向潜在投标人发送账号,潜在投标人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后发包代理将电子发包文件发送至响应人邮箱,请各响应人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发包人和发包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响应人 未按规定获取发包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3 售价: 500 元 / 份, 转账至发包代理账号,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07 日 09 点 30 分。
5.2 递交地点: 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南路 25 号 19 号楼东单元 5 层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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