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电力新疆准东大井矿区二号矿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昌吉州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源电力新疆准东大井矿区二号矿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10186,招标人为国源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准东二矿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井产业园,地处准东煤田大井矿区中南部,南侧紧邻矿区公路和乌准铁路,行政区划属昌吉州奇台县管辖,距离奇台县城北 100 公里。从吐乌大高速公路终点的幸福路口,沿 216 国道北行 90 公里到五彩湾,沿 Z917 公路向东行约 57 公里到达矿区,距乌鲁木齐约 260 公里。二井田面积 150.8 平方公里,地质储量 102.16 亿吨,可采 53.2 亿吨,核准产能 600 万吨 / 年。主采煤层为 B1 煤层,平均煤厚 53 米。
2.1.2 招标范围:
准东二矿因矿井水、生活污水综合利用途径发生变化,需委托单位对矿井环保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完成《新疆准东大井矿区二号矿井项目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具体包括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项目建设过程回顾、项目周围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变化情况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变化趋势分析、环保措施有效性评估、后续环境影响预测验证、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报告编制完成后上报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评审会,根据专家组意见完成报告的修改和上报,并协助备案等后续工作 。
2.1.3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
2.1.4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后评价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并提供(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六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本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正式员工不少于7人(含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六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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