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基站节能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
2025-2027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基站节能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25-2027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基站节能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 (招标编号: HIBBFA202510200004 )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结合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节能政策,本次基站节能能源管理服务通过网络结构优化,提升站点集成度,进一步具备极简化、能源可视化能力,以达成绿色站点和成本压降的建设目标。本项目为服务集中招标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2025-2027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基站节能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工作,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1.2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商务合作模式,采购全省1000个站点的基站节能改造服务,实现节省塔租与电费的目标。投标人负责全额投资,甲乙双方共享节资收益,净收益按收益分成用于支付投标人能源服务费。
1.2.1本次集中招标框架合同执行期:框架 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 。
1.2.2收益分享期: 单个站点建设完成、验收交付后进入分享期 , 分享期 4年 。
1.2.3单个站点建设期:甲方订单下达之日起 90天内完成基站节能改造服务。
1.2.4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
1.2.5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1.3采购估算金额:采购估算金额2900.16万元,其中价款金额为2736.00万元,增值税税款164.16万元。资金来源为投标人投资。
1.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等要求。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6标 包划分 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 1个。
1.7 本项目设置单类设备单站点收益分成费用最高限价, 5000W-100AH-极简电源单站点收益分成最高限价为0.6 3 万元 / 年 / 站点(不含税), 6000W-100AH-刀片电源单站点收益分成最高限价为0.8 1 万元 / 年 / 站点(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2.1.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核发)(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能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开具发票的类型根据甲方订单的发票具体要求执行)。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2.1.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如核査发现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否决。
2.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1.7基站节能服务涉及的开关电源和电池设备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投标人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材料。
2.1.8人员配置:
( 1)企业主要负责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 2)项目负责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4)节能改造人员:6人,其中3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低压电工作业)、3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
(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节能改造人员之间不得相同。
证明材料: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正反面、有效资格证书及 2025年3月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人员的社保为关联单位或专业人事代理机构代缴纳情况,需同时提供关联单位或专业人事代理机构名称的社保缴费证明及相关证明关联单位或专业人事代理机构代缴纳社保人员与投标人的关联关系或雇佣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4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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