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未来工厂Ⅲ标段
浙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家级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未 来工厂III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 家 级 嘉 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中 德 ( 嘉 兴 ) 产 业 合 作 园 基 础 设 施 提 升 工 程 —未 来 工 厂 已 嘉 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国 际 商 务 区 ) 管 委 会 以 嘉 开 管 项 〔 2025 〕 57 号 ( 项 目 代 码 : 2507-330451-04-01-141916 号 )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开 发 区 财 政 统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嘉 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嘉 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展 望 工 程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国 家 级 嘉 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未来工厂III标段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87071.04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65350.79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详 见 补 充 文 件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本 项 目 总 用 地 面 积 约 148108.87 平 方 米 , 总 面 积 约 344288.23 平 方 米 , 计 容 面 积 约 290116.10 平 方 米 ,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约 14303.40 平 方 米 ( 具 体 以 规 划 许 可 证 面 积 为 准 ) , 分 为 I 、 II 、 III 三 个 标 段 。 III 标 段 总 面 积 约 59550.88 平 方 米 , 其 中 计 容 面 积 约 6020.03 平 方 米 、 建 筑 面 积 约 39366.77 平 方 米 、 地 下 室 建 筑 面 积 约 14164.08 平 方 米 。 其 中 : 厂 房 二 计 容 面 积 约 39281.97 平 方 米 , 地 上 7 层 , 地 下 1 层 , 框 架 结 构 ; 配 套 用 房 计 容 面 积 约 6020.03 平 方 米 , 地 上 2 层 , 地 下 1 层 , 框 架 结 构 ; 门 卫 一 建 筑 面 积 约 42.40 平 方 米 , 地 上 1 层 , 框 架 结 构 ; 门 卫 二 建 筑 面 积 约 42.40 平 方 米 , 地 上 1 层 , 框 架 结 构 ; 地 下 车 库 建 筑 面 积 约 14164.08 平 方 米 , 地 下 1 层 , 框 架 结 构 ( 具 体 以 规 划 许 可 证 面 积 为 准 ) , 建 设 地 点 : 嘉 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东 至 长 德 路 、 南 至 广 穹 路绿化带、西至日新路(原丰美路)绿化带、北至锦福路 。
2.2 招 标 范 围 : III 标 段 施 工 图 范 围 内 的 建 筑 ( 含 桩 基 ) 、 结 构 、 水 电 安 装 ( 含 暖 通 、 消 防 、 喷 淋 等 ) 、 建 筑 智 能 化 、 建 筑 幕 墙 及 室 外 附 属 ( 景 观 绿 化 、 道 路 与 管 线 、 给 排 水 、 亮 化 、 围 墙 等 ) 等 工 程 施 工 ( 具 体 详 见 施 工 图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 。 标 段 划 分 : III 标 段 : 厂 房 二 、 配 套 用 房 、 门 卫 一 、 门 卫 二 、 地下车库及对应区域室外附属、景观绿化等工程 ,招标标准预算价 详见补充文件 。
2.3 施工总工期: III标段:总工期控制在 54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 对 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1 投 标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 及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 本 条 款 无 需 提 供 证 明 材 料 , 也 无 须 进 行 承 诺 ) ; 2 国 家 级 嘉 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中 德 ( 嘉 兴 ) 产 业 合 作 园 基 础 设 施 提 升 工 程 —未 来 工 厂 分 三 个 标 段 , 开 标 及 评 标 以 I 、 II 、 III 标 段 的 顺 序 依 次 进 行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业绩;
? 3.8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如 为 一 级 建 造 师 的 , 如 使 用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须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 建 办 市 〔 2021 〕 40 号 文 件 的 规定 。
(三)其他: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少于 (/)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1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上 述 3.10 ~ 3.14 条 投 标 人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提 供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 投 标 承 诺 书”即可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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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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