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设备招标预招标招标公告
河北
衡水市冀州区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 设备招标预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冀州区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 数据和政务服务 局 以 冀州行审审字 〔 202 5 〕 22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冀州区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衡水市冀州区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衡水市冀州区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 设备招标预招标
2.2 建设内容: 对衡水市冀州区殡仪馆周边对外道路改造、附属用房改造和火化室改造等。
1)周边对外道路改造
南面东西公路改造 243.6m2,南北路面改造648m2。
2)附属用房改造
公墓 楼两侧配房门窗更换断桥铝门窗 13.6m2,内墙及顶棚粉刷涂料295.75m2,殡仪馆墙头拆除重建86m,业务厅电气改造1600m2,骨灰寄存处更换所有线缆、面板、灯具168m2,告别厅增加瞻仰棺1台,停尸房增加桌椅、长凳、床3套,停尸房增加灵桌3台,殡仪馆更换不锈钢伸缩大门1套,骨灰盒寄存处更换骨灰盒架子1项。
3)火化室改造
更换火化炉 3台,安装祭祀焚烧除尘设备、火化炉除尘设备、投影仪、电子屏、音响和排风扇等设备共计22台(套)。
2.3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冀州区桃园南大街 866号冀州区殡仪馆及周边 。
2.4 交货期 : 一年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 6 招标范围: 采购设备一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 7 质量标准:合格
2. 8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设 一 个 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加工企业或代理商 。
3.2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
3.3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 名单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渠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投 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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