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新华医院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含集中供液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HQHW20251001
项目名称: 伊犁州新华医院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含集中供液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100000
最高限价(元): 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州新华医院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含集中供液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0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含集中供液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须标明含一类)和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4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