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项目智能柔性检测系统扩能改造及新增柔性支架招标公告
重庆
XX项目智能柔性检测系统扩能改造及新增柔性支架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年 10 月 28 日
招标编号: 0611-2500051028A
项目所在地:重庆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XX 项目智能柔性检测系统扩能改造及新增柔性支架 招标人为 阿维塔科技(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已由招标人 批准实施。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 源),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XX 项目智能柔性检测系统扩能改造及新增柔性支架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设备名称: XX项目智能柔性检测系统扩能改造及新增柔性支架
招标范围:投标人进行 XX 项目智能柔性检测系统扩能改造和原有检测支架自动拆装程序、出入库程序恢复调试工作及新增柔性检测支架及其立体库开发和检测支架自动拆装程序、出入库程序调试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交货期 : 硬件安装调试完成(扩能改造), 2026 年 2 月 10 日;硬件安装调试完成(新增车型), 2026 年 3 月 20 日 。 其余非★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交货地点:阿维塔重庆 XX 工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的法人,具有在中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须提供印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投标,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3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
3.4 投标人须提供信誉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五)信誉声明)。
3.5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属于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网址: 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若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加盖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3.8 、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长安汽车、阿维塔科技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9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未在 T3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阿维塔科技黑名单范围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说明:
( 1 ) 以上资格证明等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 2 ) 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若为中标候选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若为中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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