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吨龙门吊场地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市
480吨龙门吊场地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480吨龙门吊场地改造建设项目 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480吨龙门吊场地改造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480吨龙门吊场地改造建设,占地面积24222m?,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480吨吊车轨道延长工程,480吨吊车轨道梁北延至280米(原轨道梁长101.5米),新建轨道梁2条,单条178.5米。
(2)合拢场地改造工程,480吨龙门吊场地及管沟工程北延至254.5米(原场地长101.5 米),新建场地153米×122米,面积18666平方米(包括原场地地面拆除及地基处理)。
(3)码头场地改造工程,480吨场地南侧出运码头场地改造,25米×122米,面积3050平方米,系船柱改造。
2.4招标范围:480吨龙门吊场地改造建设项目,包括:结构、拆除工程、水工码头场地施工交验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新建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5日,完工日期2026年6月23日;拆除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具有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具有已竣工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1600万元),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为准;
4)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 (近6个月) 及劳动合同); 拟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不得在目前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6)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企业近2年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单位及单位实控人未被国家及地方等有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提供承诺书)
3企业未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4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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