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合成生物产业园项目(5#车间)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泰山合成生物产业园项目(5#车间)工程总承包公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安市泰山合成生物产业园项目( 5#车间)工程总承包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源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 山东泰山合成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EPC +O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泰安市泰山合成生物产业园项目( 5#车间)工程总承包 ;
2.2项目编号:GX-GC-20251016-01-01;
2.3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泰安高新区一天门大街以南、龙潭路以西;
2.4建设规模:本建筑总建筑面积14423.98平方米:地上2层、高11.3米,首层6.5米,二层高4.5米,室内外高差0.30米,最大跨度12.6米,耐火等级:一级,火灾危险性分类:丙类,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建设生产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注:具体施工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其中设计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并经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审查通过。运营期自本期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计算,运营期为三年。
2.6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 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 3 ) 运营:实现高效运转并实现长期收益。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 含 施工图设计 、 生产工艺设计 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及相应的后期维护 、 技术支持和运营管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 及运营 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epc+ o ) ;
2.9 最 高投标限价 : 7936.82 万元(其中包括:设计费 43.27 万元 , 建筑工程费 7893.55 万元 , 最高费率 100% )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 3 )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 、 运营的 能力:
(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 甲 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级资质;
(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 以上资质, 且 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3)运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B证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可由拟派项目经理兼任)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
3.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
3.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领取4.1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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