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五公司门头沟潭柘寺异地安置项目井盖询比采购公告
北京
门头沟潭柘寺异地安置项目井盖
询比 采购 公告
门头沟潭柘寺异地安置项目井盖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门头沟潭柘寺异地安置项目 。
1.2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00428976 。
1.3 采购人: 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1.4 采购项目资金:
门头沟潭柘寺异地安置项目 : 资金来自 政府补贴、村民出资以及企业反补 ;
1.5 采购项目概况:
(1) 门头沟潭柘寺异地安置项目 : 门头沟潭柘寺异地安置项目镇在灾后重建异地安置项目分为三村进行建设(平原村、南辛房村、草甸水村),三村建设内容分别包括前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三部分。
基础设施(小市政)建设包含:乡村公路、市政管网、污水处理场站、村委会、街坊路、小市政管网、强弱电、绿化、照明、地基处理等;前期工程建设包含:防洪防灾措施、土方挖掘、围挡、河道护坡工程等,主要涉及到平原村。
安置房共计 381套安置房:平原村21户,草甸水240户,南辛房120户,共计4种户型,该户型房屋上下共2层,建筑面积200㎡,基础为条形砖基础,结构为砖混结构。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3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 31 日,工期203 天。
项目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路新家园东南门旁。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详见 “第五章采购需求” 。
2.2 交货期: 详见 “第五章采购需求” 。
2.3 交货地点: 详见 “第五章采购需求” 。
2.4 物资质量标准: 详见 “第五章采购需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财务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 )信誉要求: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 未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
(4 )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供应商报名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交招采网”确认参与本项目的询比采购,下载采购文件。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 “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不举办 现场开标。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7. 合同主要条款
7.1付款条件: 乙方货款结算人于每月 5日前凭甲方签认并经双方确认的送货单及对账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经甲方公司结算中心及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按照业主实际支付的当月工程进度款占经业主批准的月度计量款的比例,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6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80%。剩余20%在上次支付后3个月内支付货款。票据支付占比暂定70%,票据产生的贴现息和手续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票据包括中交财务公司电票和其他银行产品。
7 .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每份合同额 1%,不超过10万元。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
9 .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中交招采网”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9.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2支付流程
(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 “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0 .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审计监督部
举报电话: 01061594300
11. 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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