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下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监理标段)
四川
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下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监理标段)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下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监理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九发行批(2020)1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 及 地方政府配套 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九发行批(2020)16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九寨沟县白水江双河镇。
2.2建设规模: 生态护岸工程(包括:框格式生态护坡、阶梯式格宾石笼护岸、椰壳丝种植毯护岸、重力式混凝土挡墙、固床措施及抛石阵脚6个部分); 河岸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包括消落带植被修复、生态植被缓冲带2个部分),共计对20002.4m2的现状土地进行生态修复; 拟建设砾石便道803m2、护岸护栏168m及植草沟103m2作为水生态配套工程。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监理 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