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好望山小学建设项目(第二次)
重庆
石柱县好望山小学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好望山 小学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 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石发改审〔2025]245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师范附属小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师范附属小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石柱县万安街道红卫社区一组和南宾街道城东社区新城组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9087.2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087.24m2,地下建筑面积0m2,包括教学建筑建筑面积11935.43m2,其他建筑面积4201.62m2,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950.19m2,总计容建筑面积16640.53m2,停车位145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综合管网、绿化、道路及运动场地 。
2.3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金 额: 11289.1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948.314883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 6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 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方式三: 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 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 以上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 .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4 .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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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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