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消控室消防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消控室消防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BGD-25-12 )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消控室消防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消控室消防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1
3 . 响应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报价单位符合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规定,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有效。
3.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全额纳税,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企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况,须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近1年(2024年度)盈利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可不提供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但须提供企业经营情况承诺书,经法人签字盖章)。
4. 报价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拟派消控室值班人员均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均拟聘为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均持有监控、操作具有联动功能消防控制室的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须提供拟派值守人员名单1份(值守人员名单不得少于6人,4名正式,2名候补),并附职业资格证书或资质截图(能够完整体现职业资格等级)、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其他能够证明的材料并加盖公章。
5. 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单位公章)。
6. 报价人需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相关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相关业务合同。
7. 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 报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9. 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1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 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价人 须为平台( )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20:00 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 09:30 (北京时间)登录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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