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阿两地交流交往-舞剧《龟兹》单一来源论证
新疆
业主单位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阿克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 杭阿两地交流交往-舞剧《龟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杭阿两地交流交往-舞剧《龟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90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组织自治区重点剧目舞剧《龟兹》赴宁波和杭州分别各演出2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9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自治区重点剧目舞剧《龟兹》由新疆新旅演艺文化有限公司独家创作并享有音乐创作、舞美设计、灯光设计、妆造设计等独家版权,其艺术表达、舞蹈语汇、音乐编排及服装设计均具有独创性。经查证,国内无其他院团拥有该剧演出权。若更换演出主体,将导致艺术完整性丧失,无法实现文化传播的核心目标。因此,新疆新旅演艺文化公司为演出舞剧《龟兹》的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新疆新旅演艺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荣盛五街299号新疆交通智能科技大厦内商业2层2-6-7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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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