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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云南玉溪)数据中心一期机电扩容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_招标公告

云南

-

玉溪市

发布时间:2025-10-24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云南玉溪)数据中心一期机电扩容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YNYD20250501497),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云南玉溪)数据中心一期机电扩容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1.2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扩容玉溪数据中心一期剩余7个机房的机电配套,本次实施内容包括高低压集采设备安装、氟泵空调安装、后备柴油发电机组安装、间接蒸发冷却机组采购及安装、7个机房和1个油机房的机房照明/防雷接地/消防/智能化系统等安装,以及本次扩容涉及的装修、供回油管道、油机降噪工程等土建施工。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划分份额。1.4预估金额: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57,331,062.67元,预估含税金额:63,390,091.68元。1.5合同执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预计至2027年12月31日)。1.6是否框架合同:否。1.7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高新区九龙片区。1.8计划工期:满足开始工作条件后120天。1.9承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1.10工程质量标准:满足《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1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GB51199-2016)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行业及云南省现行相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程的规定,并应一次性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并合格。1.11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云南省及玉溪市关于绿色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1.12 本项目针对各部分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序号费用名称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元)一设计费用2,479,220.91 二设备购置费27,385,550.00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1+3.2+...3.7)33,525,320.77 3.1建筑工程10,204,160.35 3.2通信工程10,182,693.62 3.3暖通工程6,693,414.79 3.4电气工程2,035,734.40 3.5弱电工程3,449,774.79 3.6消防工程492,359.59 3.7降噪工程467,183.23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标包1空气、水混合系统台37标包1室内装修施工(省本部及省会)项1标包1机房楼基建设计(省本部及省会)项1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的方式。2.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2.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投标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但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须提供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共同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对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为:(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须由所有成员单位和牵头人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设计资质的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编入该联合体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但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应根据联合体成员分工承担工作内容判断其相应资质等级是否满足第6条资格条件要求。(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由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提供。(6)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均认可,施工总承包业绩由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设计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采购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派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派驻。(8)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省本部及省会基建设计、省本部及省会基建施工)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2.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2.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下(1)和(2)两种资质:(1)以下两种设计资质满足任意一种:1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和官网查询截图(截图须包括查询网页地址栏)。注1: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投标人资质为新标准资质的,需提供新的资质证书,并以对应新证资质名称为准,且以新标准资质等级进行认定。注2:如提供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且用途/制作事由必须与本项目有关。2.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和官网查询截图(截图须包括查询网页地址栏)。注:如提供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且用途/制作事由必须与本项目有关。2.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承担过以下两项业绩任意一项:(1)一个单个有效业绩含税金额在4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数据中心等工业建筑机电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2)一个单个有效业绩含税金额在3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数据中心等工业建筑机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和一个有效业绩含税金额在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数据中心等工业建筑机电工程的设计业绩。注:(1)EPC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设计业绩合同中至少应明确包含“10kV高压柴油发电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通信电源、间接蒸发冷却系统、风冷氟泵型空调系统、动环监控系统、暖通系统、电气系统或照明系统、智能化系统或弱电系统、通信工艺、装修装饰”中的6项内容。(2)1若业绩为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一张与业绩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甲方订单(或甲方证明文件或结算文件)扫描件,业绩金额以甲方订单(或甲方证明文件或结算文件)金额累计为准,如提供的甲方订单(或甲方证明文件或结算文件)金额累计大于合同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2若业绩为非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一张与业绩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3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4业绩认定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内可识别的执行时间其一满足时间即可;5发票上须体现对应合同的项目名称或合同名称或合同编号或工程名称,如发票未体现相应内容则不认可此发票;(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招标人保留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现场或远程核验权利和追责权利,若发现虚假业绩,则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罚;(4)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和技术评分办法等)中规定的“工业建筑”是指专门为工业生产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物,不包括构筑物和仓库,主要包括数据中心、生产车间、化工厂房、医药厂房、纺织厂房、冶金厂房。2.9、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供以下人员证书:(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工程师资格(建筑/结构/电气/公用设备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工程师资格(建筑/结构/电气/公用设备专业),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负责人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工程师资格(电气/公用设备专业),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注: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同时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目前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7)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1)上述人员角色不可兼任;(2)提供人员名单,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以上所有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清晰且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和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包括查询网页地址栏),除职称证外,其余资质证书须从上述材料中明确识别相应人员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证明,无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3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劳动合同需在有效期内,A证持有人如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6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须明确识别该人员与投标人属于直属/隶属用工关系,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3)上述人员资质证书涉及一级建造师,提供电子证书代替纸质证书扫描件,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10、上述资格条件中第1条、第2条、第4条、第5条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满足。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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