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人力资源市场运营机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一、项目编号:
BZMC2025CG523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县人力资源市场运营机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安微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门路 80 号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8 号楼 1402
成交金额:伍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 /年( 556800.00 元 /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蒙城县人力资源市场运营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蒙城县人力资源市场,是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综合性、公益性服务场所。市场是全县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平台、是劳动者就业和技能培训的平台;是灵活用工服务歇息场所。同时,根据需要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以及其他经双方协商需要开展的其他人社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1095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章政、陶飞、王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 55.68 万元为计算基数,按照下表服务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后乘以 100%向中标人收取。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 |
| 100―500 | 1.10% | 0.80% | 0.70% |
| 500―1000 | 0.80%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0%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0% | 0.20%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二)收费金额: 83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磋商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荣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 10 月 09 日
3.磋商日期: 2025年 10 月 23 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武静芳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 5 年 11 月 05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需解锁。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齐山路与仁和路交汇处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