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心医院体外循环机(包含心肺转流离心泵、热交换水箱)及ECMO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三财公开采购-2025-63
2、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中心医院体外循环机(包含心肺转流离心泵、热交换水箱)及ECMO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775,000.00元
最高限价:5775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 1 | SGZ[2025]474-ZC311-1 |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体外循环机(包含心肺转流离心泵、热交换水箱)及ECMO设备采购项目A包 | 4640000 | 4640000 |
| 2 | SGZ[2025]474-ZC311-2 |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体外循环机(包含心肺转流离心泵、热交换水箱)及ECMO设备采购项目B包 | 1135000 | 1135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三门峡市中心医院体外循环机(包含心肺转流离心泵、热交换水箱)及ECMO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包含:
A包:体外循环机(包含心肺转流离心泵、热交换水箱)1套 ;
B包:ECMO 设备1套;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包;
A包:体外循环机(包含心肺转流离心泵、热交换水箱)1套 ;
B包:ECMO 设备1套;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已落实。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交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按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制造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3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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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