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场钢料车间及船体放样间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市
一工场钢料车间及船体放样间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一工场钢料车间及船体放样间工程 (项目名称)己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工场钢料车间及船体放样间工程
2.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1号(大船集团一工场),船体厂房内。
2.3建设规模 : 对一工场钢料车间及船体放样间进行大修,地上一层,局部二层,屋面最高处约23.9m,长x宽约126mx108m,,面积约13000平方米,结合《一工场船体厂房建筑工程鉴定报告》,主要对厂房柱子、圈梁、屋面、檩条、钢屋架进行加固;对门窗进行修复,修复地坪,增加隔墙围挡;增加配套公用和电气设施,满足厂房作为仓库的基本使用功能。
2.4招标范围 :对一工场钢料车间及船体放样间进行大修,地上一层,局部二层,屋面最高处约23.9m,长x宽约126mx108m,,面积约13000平方米,结合《一工场船体厂房建筑工程鉴定报告》,主要对厂房柱子、圈梁、屋面、檩条、钢屋架进行加固;对门窗进行修复,修复地坪,增加隔墙围挡;增加配套公用和电气设施,满足厂房作为仓库的基本使用功能。(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 :总工期 150 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不得在目前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会计报表上无审计机构盖章的,须补充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审计机构单位章的审计报告正文),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
4)信誉承诺: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企业近2年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单位及单位实控人未被国家及地方等有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提供承诺书)
3企业未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3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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