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电信2025年枢纽楼机房和邮政及区县中心机房七氟丙烷钢瓶检测及充装项目
黑龙江
-绥化市
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绥化电信2025年枢纽楼机房和邮政及区县中心机房七氟丙烷钢瓶检测及充装项目 (项目编号: BJCG-Y-HLJDX2510001 ),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本次采购内容绥化电信公司气体管网灭火系统七氟丙烷钢瓶检测及充装项目,本次需维护的气体灭火钢瓶共 42个。(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采购绥化电信 2025年枢纽楼机房和邮政及区县中心机房七氟丙烷钢瓶检测及充装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1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预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消防钢瓶检测、充装、质保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1.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数量 1人。
1.3 签约方式:与成交人签订单项合同
1.4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1.5 交付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 30日内。
1.6 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 12个月。
1.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询(详见技术规范书)。
1.8 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未含税最高限价为 110000.00元人民币 ,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执行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 、 处理措施 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 基本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从未违反过国家及企业相关的国家信息安全法规。
(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4) 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省级或国家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甲类或乙类的类别,明确涵盖气瓶检测项目和市场监管部门(原国家质检总局或其地方机构)颁发的充装许可证。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
2.2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 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 响应 截止时间前 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 响应 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 响应 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 询比项目 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 询比项目 的代建人;
(12) 为本 询比项目 的 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询比文件 第三章 “ 评审 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31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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