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服务中心自贡至永川高速公路(四川境泸县段)、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泸县段)、G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泸县段)等项目测绘技术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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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05212025000137
二、项目名称:自贡至永川高速公路(四川境泸县段)、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泸县段)、G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泸县段)等项目测绘技术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泸县福集镇志城街165号1幢附1号 | 474,280.00元 | 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三):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9040000 | C19040000 测绘服务 | G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泸县段) | G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泸县段)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答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答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正明 、 杜建 、 施旭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及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需解锁,联系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 泸县明星路与怡园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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