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库坝体安全监测系统优化及研究(第3次采购)项目公告
山西
-阳泉市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库坝体安全监测系统优化及研究(第3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C203-CG-251022512、SXZB-2508 5582GZF139/01/2C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库坝体安全监测系统优化及研究(第 3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 JNC203-CG-251022512、SXZB-2508 5582GZF139/01/2C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用北斗安全在线监测系统对公司水库坝体在线综合安全监测系统进行改造。该系统根据勘查设计建设专业监测网络,通过自动化监测站的建设,实现对调蓄水库坝体的实时监测与报警,数据实时传输,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同时,实现企业维护中心数据接收及运维。从而提高监测精度,降低工作风险,帮助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坝体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为管理人员在水库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做出的一系列决策提供更加丰富和精准的数据支持,切实有效预防水库安全事故。
2.2 服务内容:
1)水库坝体监测站数量预设
2)水库安全监测与控制的工作可以大致分为五个方面:观测资料的误差处理与分析;观测资料的正分析;观测资料与大坝结构性态的反分析;反馈分析与安全监控指标的拟定;水库安全综合评判与决策。各个方面的研究相互联系,构成了水库安全监控的理论框架体系。智慧安全监测系统的研究由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清洗、数据存储、数据统计分析、数据数量分析管理等部分组成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技术要求)
2.3服务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南坳村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
2.5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技术服务要求中的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供应商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监测或智能监测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3 供应商 业绩要求:近 3年具有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
近 3年指:2022年8月1日至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 应用于火电厂智慧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服务业绩(包括监测对象是除尘器、烟道、脱硫塔、煤棚、烟囱、冷却塔、贮灰场、水库、输煤栈桥等火电厂的主要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监测。)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1) 供应商 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信誉要求: 供应商 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供应商 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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