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赤坎分公司某接入网机房搬迁项目询比询比公告
广东
-湛江市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5年赤坎分公司某接入网机房搬迁项目询比 (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ZJZB-2025-21031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经评审最低价法),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5 年赤坎分公司某接入网机房搬迁 。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估费用 (不含增值税) | 建设地点 | 工期 |
|---|---|---|---|---|
| ( 1 ) | 2025 年赤坎分公司某接入网机房搬迁项目询比 | 107000.00 元 | 湛江市 | 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完工。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2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 3 )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材料。
( 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 69% ,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须满足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以下资质 :
( 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
2.1.3 业绩要求:报价人 具备近 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 指 通信施工 的相关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
备注:
1 )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 )如法人参与报价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 )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 1 )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 (通信管理局)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 2 )本项目至少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 (通信管理局)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5 年 4 月 1 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及劳动合同。
( 3 )本项目至少配备 1 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 (通信管理局)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 1 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 通信管理局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本项目配备施工人员:
本项目配备施工人员:至少1名人员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以上团队成员均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近六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 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 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 3 )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 4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5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询比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被责令停业的;
( 10 )被暂停或取消报价 / 响应资格的;
(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 [ 响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 ]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13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 [ 响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 ]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4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 [ 响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 ]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 [ 响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 ] 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 1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7 )近两年(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 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
( 18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9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20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21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 D 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 D 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 / 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 50% 及以上)的;
( 22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 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 ;
( 23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3.询比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8 15: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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