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镇、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絮凝剂、改性剂、除磷剂、次氯酸钠、碳源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423-00095
项目名称:清原镇、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絮凝剂、改性剂、除磷剂、次氯酸钠、碳源药剂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6300
最高限价(元):496300
采购需求: 查看
絮凝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改性剂(污泥调理剂)、除磷剂、次氯酸钠、碳源药剂采购,暂定采购数量为:絮凝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5吨、改性剂(污泥调理剂)39吨、除磷剂150吨、次氯酸钠65吨、碳源药剂105吨,结算价格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采购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随叫随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每种产品都必须提供一个业绩及业绩对应发票。(一个业绩中包含多个产品时,可以同时作为多个产品的业绩证明材料) (3)每种产品都需要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认证材料,不能是伪劣产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8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