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西路462号院内建筑加固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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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西路462号院内建筑加固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和平西路462号院内建筑加固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5]3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院内建筑主要包括:1#办公楼、2#办公楼、3#附属用房、4#换热站、5#物业服务用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各建筑物结构加固,室内装修和外立面修缮,室内外给排水、供暖、供电、消防改造及设备设施更换,室外铺装及绿化、大门及围墙工程等;新增室外地下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泵站一座、室外消防楼梯等;各种管线市政接驳。总建筑面积约6482.16平方米。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62号院。 计划工期:200 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等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965.26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4%)。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应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适宜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以合同分包的方式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须满足上述要求;如为中型企业,应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适宜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以合同分包的方式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须满足上述要求。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须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人员,不得兼任。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0 09:14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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