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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洛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镇安县)施工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发布时间:2025-10-20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镇安县林业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B-ZA-2025058

项目名称:陕西省商洛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镇安县)施工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5,91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商洛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镇安县)施工监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15,91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15,91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41591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15,91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同施工工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商洛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镇安县)施工监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6)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商洛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镇安县)施工监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年9月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年9月以来任意 3 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 (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7.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8.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9.信用记录: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资质及项目总监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磋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提供声明函)。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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