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庄线抗大路至草峪村段顺通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下庄线抗大路至草峪村段顺通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庄线抗大路至草峪村段顺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信批投资[2025]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邢台市信都区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庄线抗大路至草峪村段顺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邢信交发[2025]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信都区地方道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信都区财政局筹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交建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龙泉寺乡及将军墓镇。线路起点位于龙泉寺乡庄当村抗大路与下庄线路口,终点位于将军墓镇草峪村北。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里程为14.818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II类)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5km/h,路面平均宽5.0m,路基平均宽6.0m。水泥路面硬化总面积76275m2,C25混凝土挡土墙2825m3,圆管涵1道,平交工程67处,安全设施14.818km。不涉及新增用地。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24 日,交工日期 2026 年 02 月 21 日,计划工期 3 个月。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 下庄线抗大路至草峪村段顺通工程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财务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 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 信誉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 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2 年 10 月 0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投标人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比例不得低于60%。预留部分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类型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实现: 1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并将投标报价中不低于4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比例不得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须不低于投标报价40%的比例,其中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比例不得低于60%。 3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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