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货物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西安中车永电电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中车永电电气有限公司货物采购项目项下钢轨电位限制装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747-2560SCCZB334;
2.2项目概况:钢轨电位限制装置(1项)
2.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交货地点、交货期见下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 1 | 钢轨电位限制装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1项 | 2025年12月份首批交付完成,其余批次货物以甲方要求为准 | 西安中车永电电气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 备注:具体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本项目制造商包括项目整体集成商),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为新成立或新开户的企业,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试点地区的不适用,但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复印件。
*3.3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最终验收证明文件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相同或类似的制造或集成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年的主要业绩清单,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尾页、设备名称、设备清单页及盖章页等)和合同对应的最终验收证明文件(须具有甲方盖章)复印件和合同对应的发票(须体现合同相关信息)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及证明材料不得造假,若发现存在造假嫌疑,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投标人将被中国中车集团和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4年(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5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和规范行为承诺书。
*3.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被中车集团及下属公司和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承诺函。
*3.7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有缺漏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2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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