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日常养护项目HA-2026-YH1、HA-2026-YH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
淮安市 2026年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日常养护项目HA-2026-YH1、HA-2026-YH2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市 2026年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专项养护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即 HA-2026-YH 1标段、 HA-2026-YH 2标段。
HA-2026-YH1标段为淮阴区、淮安区、涟水县以及G205清江浦区段、G233经开区段、G233生态文旅区段、淮安南高速连接线、老205段(西安路部分路段)、S247园区段范围内普通国省道(交通管养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及根据业主要求完成养护巡查。
HA-2026-YH2标段为洪泽区、盱眙县、金湖县范围内普通国省道(交通管养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及根据业主要求完成养护巡查 。
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以发包人派发的电子工单为依据 , 开展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养护 巡查主要 包括 处置柱式标志扶正、版面整形、基础培土、绿化修剪等不需要投入材料的内容 ; 突发事件处置需在接到发包人指令后 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他类型按合同要求养护处置。
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投标报价,本次招标项目为养护项目,如投标人为淮安本地,投标人可利用其自身的生产加工场所为本项目服务;如投标人为非本地企业,中标后需在淮安市租赁或自行设立生产加工场所作为养护基地,以保证养护的及时性。
2.2 淮安市 2026年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养护费用约 854 万元 ,其中 HA-2026-YH 1标段养护费用约 475 万元 , HA-2026-YH 2标段养护费用约 379 万元 。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02 5 年 1 1 月 21 日 - 202 6 年 11 月 20 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具有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处于暂扣状态。
3.1. 2 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 中的 “交/竣工日期”为准) 至今,至少完成过 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的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养护项目。
3.1. 3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202 2 年 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2)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 评价为 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
(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 或 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2022年1月1日 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
3.1. 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 2022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 中的 “竣工时间”为准) 至今,至少担任过 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的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养护 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
4无在岗项目。
(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无在岗项目。
备注:
(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 2) 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投标文件中提供项 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 3 )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标段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 3 本次招标共有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一个标段中 标 。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6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3. 8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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