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路物流中心2025-2027年混装货物安检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路物流中心 2025-2027 年混装货物安检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SYJCGS2025-0774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路物流中心 2025-2027 年混装货物安检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路物流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1 。
1. 执行的技术标准:《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货物混装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实施细则》
2. 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 维保条款:无要求
4. 售后服务及要求:无要求 5.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安检业务外包技术规格书》,投标人须对规格书中条款逐一响应,并作出承诺。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路物流中心
安检业务外包技术规格书
一、安检服务范围
(一)站内安检
1. 作业地点:沙岭营业部(沈阳市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六北街沙岭物流园)
2. 作业方式: 整车货物和站内装箱货物混装运输安全检查作业时,安检人员对照《货物混装运输进站单》与实际货物品名、包装、件数等核对,对同托运人、同品名、同规格、生产厂家原包装(含裸装)的,采用安检仪检查或人工开包检查方式,对每张《货物混装运输进站单》不同货物品名,按托运人信用等级确定的抽检比例进行抽检(客户信用等级动态调整,A级为1%、B级为10%、C级为100%,目前为A级),对不符合抽检要求的货物,全部采用安检仪检查或人工开包检查。
3. 作业时间:每日8:00-20:00。每年约有25天时间无作业。
4. 作业人数及内容:日常1条上货安检通道,1台安检仪。1条上货通道最少配备2名安检人员,负责引导货物过机安检、值机检查、人工安检最少需2人。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货物拒绝承运并上报, 对安检结果负责并在《货物混装运输进站单》上签字。
(二)站外装箱点安检
1. 作业地点:主要为沈阳市各大物流园(铁西区沈西三东路四号大千物流产业园、于洪区百纳物流园、于洪区沈大路奉西物流园、沈阳市铁西区沈新路七号街佳点物流园、于洪区沙岭街道永兴街喜乐汇仓储物流园等)
2. 作业方式: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 站外装集装箱货物地点,安检人员对照《安检确认及受理审核单》与实际货物品名、包装、件数等核对,对同托运人、同品名、同规格、生产厂家原包装(含裸装)的,采用人工开包检查方式,对每张《安检确认及受理审核单》不同货物品名,按托运人信用等级确定的抽检比例进行抽检(客户信用等级动态调整,A级为1%、B级为10%、C级为100%,目前为A级),对不符合抽检要求的货物,全部采用人工开包检查,全程监视装箱过程。
3. 作业时间:每日9:00-24:00。
4. 作业人数及内容:每日最少需13人。负责与托运人、铁路方对接每日装箱信息并调度安检人员1人,负责 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 站外装集装箱地点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并全程监装最少需12人。 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货物拒绝承运并上报, 对安检结果负责并在《安检确认及受理审核单》上签字。
二、安检承包单位和人员要求
安检人员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吸毒史、异常病史或传染性疾病,无职业禁忌症,无口吃、无纹身,无色盲、色弱,听觉、嗅觉正常,矫正视力1.0以上,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在20-40周岁之间。
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用工,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有关费用,并为其作业人员投保足额的雇主责任险,赔付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承包单位承担作业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情形时的医疗、生活补助、抚恤及善后等相关费用和责任。
安检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安检人员首次上岗前,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不少于40个学时有关法律法规、铁路安检相关规定和危险品识别、安检仪操作、危险品处置、放射性防护等知识技能集中脱产培训,经承包理论和实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报中心进行复审,中心复审合格后由承包单位发放《安检培训合格证书》。上岗后每年要进行不少于24个学时的适应性培训,由中心职培部门每年对《安检培训合格证书》进行审验。同时提供培训相关教案,影音资料、签到情况备查。
用人单位应建立安检人员储备调配机制,满足重点时期安检等级提升以及发货量提升的需要。
三、安检作业标准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铁路零散货物快运、货物混装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货物混装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保障铁路货物运输安全,依法进行铁路货物混装运输安全检查工作。
安检人员作业时应由承包等位统一配发服装着装,佩戴“安全检查证”,依法履行检查职责,安检人员配置音视频记录仪(由用人单位自备)对作业过程全程录制。
四、安检作业权利和义务
有权要求托运人及时提供《货物混装运输进站单》、《 安检确认及受理审核单 》并对照实际货物进行审核确认,有权对托运人托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货物、有安全隐患的货物和拒绝安全检查的货物,有权拒绝承运。
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引发安全问题或造成社会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经济考核,需要追究责任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必要时应依法终止合同。
安检人员对设备管理、作业方式、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集体审核后可报中心,中心在合理范围内予以采纳。
五、中心安全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1. 中心有权明确业务外包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有权对业务外包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根据检查考核情况进行违约考核罚款,有权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有权要求对方调整不符合要求的安检人员。
2. 中心及其所属单位或其指定单位、上级单位、铁路公安机关、安全监察室有权对安检工作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结果以及涉及服务内容的责任制度、内部管理、教育培训、考核机制、方案预案、登记台账、整改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不局限于对安检人员配备情况,仪容形象,履职情况,岗位技能,应知应会,在岗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各类台账登记情况,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与安全检查关联事宜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中心有权通过以下方式检查:
(1)询问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安检工作情况或要求对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2)查阅、调取、安全检查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
(3)现场检查安全检查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4)现场查看安检相关设施的配备、运行、使用情况。
(5)根据需要采取的其他检查方法。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临时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模拟测试、监控回放等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问题向相关人员反馈。
4. 对违反中心规定,存在安全检查隐患的行为,中心有权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应当按要求整改并反馈“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报告”,详细列明具体隐患及相应整改期限,并在整改隐患期间采取必要的加强措施,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铁路物流中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经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
2. 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 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 业绩要求:无要求
5. 经营违法记录要求:(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 www.gsxt.gov.cn ”) ( 2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 3 )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 wenshu.court.gov.cn ”) ( 4 )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 5 )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 6 )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 1 )—( 3 )投标人提供截图,( 4 )—( 6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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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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