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钞制版公司印版人工智能软件开发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
中钞制版公司印版人工智能软件开发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钞制版公司印版人工智能软件开发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中钞设计制版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中钞制版公司印版人工智能软件开发采购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基于制版公司现有的印版质量检测系统(2台凹版质量检测系统和1台干胶印质量检测系统),研究开发一套基于人工智能印版质量缺陷识别、分级、分类检测的深度学习模块,实现对机检采集的凹印版及干胶印版质量缺陷图像的智能识别、智能统计分析以及智能判定功能。开发的人工智能软件应包含训练端(至少1台永久授权码,非绑定)、应用端(至少3台永久授权码,非绑定)和查版端(数据支持,不限数量)三部分;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半年内完成软件开发验收工作;软件验收后质保期为至少半年;
2.4服务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宝参南街9号院内;
2.5服务方式:投标人指派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开发,现场软件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
2.6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能够出具投标人或其合并报表公司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 或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 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
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复印无效”的,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
2)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 无 ;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前一日查询);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前一日查询);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附承诺函);4未被列入印钞造币行业采购限制准入供应商名单(招标人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材料) ;
3.5其他要求:1若两家单位由同一家公司控股或存在同一人在两家单位任职高管(股东、董事、监事)的情形,两家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2各家投标人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等不得一致(由平台自动检测);3投标人提供廉洁交往告知书及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告知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4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