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5-2026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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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5-2026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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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 2025-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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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23-001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5-2026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4页001包组”1、具备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燃燃产品专业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报告。“此项要求。 2、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5页002包组"1、具备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燃燃产品专业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报告。“此项要求。 3、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5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4、交货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9日前。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7日15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2}363号文件等相关通知。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知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3、本项目共划分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如一个供应商在2个包组均排名第一,则按其所投自然包号(01包组、02包组)顺序确定其中标包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民政局
地 址: 沈阳市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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