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气象服务
靖宇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气象服务
发布时间: 2025-10-17 15:45:13
一、 采购单位 :华电靖宇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靖宇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气象服务
三、供应商 :
四、公示开始时间 :2025-10-17 16:00:00
五、公示结束时间 :2025-10-20 16:00:00
六、公示周期 :3 天
七、采购内容:
1.气象监测设备租借(含气象站建设) 1.1全新传感器、数据采集、供电设备设施租借及安装; 1.2全新能见度仪租借及安装等。 1.3 租用设备均为全新设备,并装置在现场指定(设计)位置,且在电站建设期内不予拆除。气象服务期满后甲方要求续签合同时,续签合同不再收取气象监测设备租用费,即免费使用后现场已安装的气象设备。 2.年度运维及预报预警 2.1气象站设备的运行维护 2.2项目选址区域气象预报服务 2.3灾害性天气预警
八、直接采购理由: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九、直接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采购适用情形: 靖宇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气象服务项目需乙方具备项目所在地气象监测理设施统筹规划建设能力,且具备公众气象预报及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能力(其出具的灾害分析报告具有权威性,可用于项目灾后索赔事宜)。经调研确定,具备以上能力的单位仅有一家,即白山市气象局(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事业单位:白山市气象科技服多中心。
十、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明确“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规定“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白山市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白山市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牵头部门为市气象局。 符合《华电靖宇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直接采购适用情形之“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或集团公司规定或审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直接采购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 陈卓尔
异议受理人电话:
异议受理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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