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网点直饮水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营业网点直饮水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_SH25003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营业网点直饮水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1.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商用直饮水一体机等设备(小型直饮一体机、中型直饮一体机、厨下净热直饮一体机、壁挂管线机),直饮水一体机设备具备RO反渗透过滤,可出热水和常温水功能。具体数量要求按照实际需求数量采购。设备免费质保期不少于3年。(具体规格配置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2.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00号
3.交付时间:自收到设备安装需求之日起5天内全部送货到位并完成安装调试。
4.框架协议价格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预算金额:158万元/年,3年474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单价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7.招标要求:直饮水一体机设备类别为水质处理器,壁挂管线机产品类别为输配水设备。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的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业网点直饮水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营业网点直饮水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多品牌产品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所提供设备具备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直饮一体机产品及滤芯均为制造商自主生产,且产品和滤芯的卫生批件中申请单位和实际生产企业必须完全一致。
4.直饮一体机产品必须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CCC认证证书。
5.直饮一体机产品必须要在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产品水效等级为一级。(提供中国水效标识网查验截图.htm)。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7.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投标人提供,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开标时间当日统一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
11.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禁用或退出期内;(以中国建设银行行内系统中投标人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12.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3.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书)。
15.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近三年指202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直饮一体机产品销售案例合同。(合同需显示签订日期、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合同项目内容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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