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吉林省区域内风电项目净空高度审核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吉林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吉林省区域内风电项目净空高度审核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0-3-129 )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吉林省区域内风电项目净空高度审核服务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无。
2 . 2 服务地点: 吉林省 。
2.3 采购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净空审核工作,保障飞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2025年至2026年吉林省区域内风电项目净空高度审核服务招标工作,服务期限以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共计开展260个风力发电机组的净空高度审核工作,项目在所建县域内,要满足在自然标高0点基础上,所建风机高度必须满足275米以上的审批(例如风机塔筒高度160米与叶轮直径230米的叠加高度),并取得各级民航管理部门关于相关风电项目的净空高度审核意见复函。
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分为吉林省白城地区和吉林省白城以外地区两个标段),每130个风电机组为1个标段,投标人按照单个风机点位的净空高度审核工作进行报价,结算方式以单个风电项目所涉及的风机点位个数据实结算。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排序均第一,则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用2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一、第二的投标价交叉相加总价最低的方式,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组合方式及排序,如投标人在某1个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标段不再参与推荐。
详见下表:
| 标段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项目地点 | 主要内容 | 备注 |
|---|---|---|---|---|---|
| 1 |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吉林省区域内风电项目净空高度审核服务框架协议标段包 1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吉林省(白城地区)区域内风电项目净空高度审核服务 | 吉林省 | 130 个风电机组为 1 个标段,投标人按照单个风机点位的净空高度审核工作进行报价,结算方式以单个风电项目所涉及的风机点位个数据实结算。 | 包括但不限于(通榆新通 40 万千瓦风电项目、洮南昊安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未来新增项目等) |
| 2 |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吉林省区域内风电项目净空高度审核服务框架协议标段包 2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吉林省(白城以外地区)区域内风电项目净空高度审核服务 | 吉林省 | 130 个风电机组为 1 个标段,投标人按照单个风机点位的净空高度审核工作进行报价,结算方式以单个风电项目所涉及的风机点位个数据实结算。 | 包括但不限于(前郭乌兰图嘎 15 万千瓦风电项目、珲春自带负荷新能源项目、未来新增项目等) |
2.4 服 务 期: 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展工作之日起20日内完成相关工作。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或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净空高度测量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10-22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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