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财政局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山东
泰安市财政局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征集公告
| 项目概况:泰安市财政局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泰安市财政局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的公开征集,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自行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征集文件(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 ) 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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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概况
1. 项目名称:泰安市财政局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2.1 采购计划项目编号: SDGP370900000202502000271
2.2 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SJ-ZC-20251014-01
3.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供应商可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多个标包同时参与,并可以同时入围多个标包。
A 包名称:财政监督检查服务 ( 审计服务 )
A 包编号: SJ-ZC-20251014-01-01
B 包名称:资产评估服务
B 包编号: SJ-ZC-20251014-01-02
4. 预算金额: 0 元。
5. 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
6. 采购需求: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征集供应商数量上限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标包最高限制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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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包 | 财政监督检查服务 ( 审计服务 ) | 25 家 | 服务内容1会计评估委托服务;2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计;3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核服务;4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结算报告复核服务;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审计;6泰安市公积金业务检查劳务费服务;7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业务经费;8地方金融组织监督检查专项审计;9泰安市财政局“政银保”合作项目审计服务;10泰安市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服务。 注:详细服务内容见征集文件。 | 详见征集 文件 |
| B 包 | 资产评估服务 | 8 家 | 服务内容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 注:详细服务内容见征集文件。 | 详见征集 文件 |
7. 框架协议期限: 2 年。
8. 框架协议采购类型: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 本项目的 特定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经营权凭证,具有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2) 资质与人员要求:
A 包财政监督检查服务 ( 审计服务 ): 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B 包资产评估服务: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资产评估师证书及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3) 申请人须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征集文件 获取
1. 时间: 202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
2. 地点:投标人 ( 供应商 ) 须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网址: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征集文件(采购文件)。
3. 方式:投标人 ( 供应商 ) 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征集文件(采购文件)。各投标人 ( 供应商 ) 获取电子征集文件(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 ( 征集公告、更正公告 ) 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 ( 供应商 ) 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 ( 供应商 ) 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ml 。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移动 CA 锁 ( 鲁证通 ) 办理咨询电话: 400-998-0000 。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注:投标人 ( 供应商 ) 领取征集文件(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 ( 供应商 ) 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4. 售价: 0 元。
四、递交响应文件
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5 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 ) 。
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网上开标、网上评标, 投标人 ( 供应商 ) 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仅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若因 投标人 ( 供应商 ) 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一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 2020 〕 46 号、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财库 [2014]68 号、财库 [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 二 ) 发布媒介: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 三 )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 ( 质疑 ) 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 ( 供应商 ) 在满足异议 ( 质疑 ) 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 线上异议 ( 质疑 ) 。投标人 ( 供应商 ) 满足异议 ( 质疑 ) 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 ( 采购 ) 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 质疑 ) ;异议 ( 质疑 ) 应符合本项目招标 ( 采购 ) 文件“异议 ( 质疑 ) 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 ( 质疑 ) 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 ( 采购 ) 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 书面投诉。满足书面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 ( 采购 ) 文件“异议 ( 质疑 ) 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投标人 ( 供应商 ) 的异议 ( 质疑 ) 可通过线上异议提出或线下送达的方式,两种方式均被接受。投标人 ( 供应商 ) 可优先通过线上系统 :7100/#/login) 提交行政裁决申请。
3.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 。
4. 接受异议 ( 质疑 ) 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伟平,电话
( 四 ) 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 , 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 , 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https ∶ // ”了解相关政策。
( 五 )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可能。
( 六 ) 本次征集活动全部内容的适用范围:
1. 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
2. 本征集文件由征集人负责解释。
七、对本次征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单位信息
名 称:泰安市财政局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
电 话: 0538-62 2172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北上高大街 85 号 D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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