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四环快速路养护总承包服务结果公告
辽宁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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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四环快速路养护总承包服务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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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需解锁 | 发布时间: | 2025-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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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0-09330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四环快速路养护总承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四环快速路养护总承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43号
中标(成交)金额:62,153,500(元)
评审总得分:90.5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四环快速路养护总承包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四环快速路养护总承包服务(沈阳市四环快速路养护总承包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沈阳市四环快速路养护总承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日常养护工作(包含:高坎大桥除湿设备、高坎大桥及沈本立交亮化、泵站维护保养、监控设施维护、桥梁日常检查、绿化维护、清扫保洁、除雪防滑、沈抚段养护、附属设施维护、标线补划、钢护栏维护、标志维护、路基整修)。②路面养护工作(包含:路面养护、桥梁养护)。③管理工作(包含:路基路面管理、桥梁隧道管理、应急抢险、协助产权单位管理沿线涉路审批施工事宜)。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并保证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后,合同延续,不合格,合同终止并解除,累计不超过三年,2025年1月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中标人按比例支付给原养护服务单位。)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并保证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浩、刘明、郑兰英、王燕红、刘倩(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四环快速路养护总承包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基础上按7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3,91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