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人民法院法庭设备采购及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3784
项目编号: NXYQ-2025132
项目名称: 西夏区人民法院法庭设备采购及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法庭设备采购及升级项目 | 法庭设备采购及升级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2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投标,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4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投标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7投标供应商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2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