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EPC)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岚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EPC) 已 由 日照市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岚发改审字【 2025】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本项目涉及建设收集池、铺设管道、检查井和资源化利用治理等。包括对岚山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 3个建制镇(高兴镇、巨峰镇、虎山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污水治理建设。位置位于巨峰镇11个行政村,分别为水木头村、小王家沟村、小官庄村、西卜落村、六甲村、大荒村、郑家大沟村、孟家官庄村、北卜落村、大王家沟村、大卜落村。高兴镇12个行政村,分别为张家小庄村、六合村、丁家大村、合庄村、后唐家河村、化龙村、小宋家庄村、大宋家庄村、工农岭、高兴岭、王家楼子、刘家尧王村。虎山镇7个行政村,分别为于家官庄村、楼子底村、相家结庄、秦家结庄、郑家结庄、泥田沟村、黄泥沟村 等施工内容。
2 )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道 116.53km,新建污水检查井7393座,预制沟盖板145m?,污水收集池40座 。
2.2建设地点: 日照市岚山区 。
2.3招标范围: 岚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EPC) 的设计、深化优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 18个月 。
2.6 计划投资额: 3747万元 。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项目中投标。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2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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